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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刹那间巨大的猎鹰从天而降,白腹黑翅,尖爪利喙,翅膀拍打时几乎能把如愿藏在里边,漆黑的翅羽末端有如同锻铁的光泽。

    让这猎鹰啄一下再抓几把,恐怕余老五的脸都能被抓烂,玄明了然:“原来如此。”

    “是偶然捡到的,当时拿来当宠物养,就这么点大,也看不出到底是什么,还以为是雀呢。”如愿双手稍合,比划了个大小,“后来……呃,就长成这样了。不过它自己会猎食吃,我也喂得起肉干,就一直留着了,真打起架来也是个帮手嘛。”

    她摸出衣兜里的肉干,喂给停在矮树上的猎鹰,搓搓它颈下浓密的绒毛,盛情邀请,热情得让玄明想起初入长安城的西域□□,“您要不要摸摸?它很乖的,可以随便搓。”

    猎鹰不明白主人在兴奋什么,它歪了歪头,清亮的眼睛里倒映出面前陌生的男人。

    不知为何,玄明忽然觉得它歪头的姿态有些像如愿,脑内想着怎么温和地拒绝,手已经伸了过去,指尖触及颈羽,柔软蓬松,像是抚弄棉絮。

    他有些迷惘,如愿却比刚才更兴奋,介乎等待评判和献宝成功之间:“是吧?除了打猎,其他时候都可以随便摸。”

    玄明回神,立时缩手,捻着藏在袖中的指尖,没话找话:“它……叫什么?”

    这鹰驯得和猎场的不太相同,体型也更大,但起名或许有共通之处,宫中猎场驯养的鹰不少,多以兵戈命名,凶猛潇洒,例如紫电青霜……

    ……不过以这猎鹰的颜色来看,或许该叫宵练?

    “绵绵。”如愿说。

    玄明一愣:“嗯?”

    “绵绵啊。”如愿捻起猎鹰颈下的一串绒羽,“又软又绵,刚长出来的像棉花,还像绵白糖,就叫绵绵啦。是不是和它很搭?”

    被称作绵绵的猎鹰应景地发出一声长鸣,高亢透亮,和扣在脑袋上的名儿实在不太搭边。

    “……确实。”玄明不忍戳破真相,他看看渐上中天的太阳,选择放弃这个话题,转而礼貌道别,“我出来有段时间,该回去了。今日叨扰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没事。”如愿连忙回应,又有些微妙的不舍,双手在围裙侧边抹了两把,说,“那我送送您吧。”

    余老五觉得自己今天很倒霉。

    他今年三十四,刨开不知事的时候,前半生至少有十年在当地痞,剩下十年在当跛脚的地痞。于收保护费这一行,他相当有心得,在怀远坊的一条街混了这么多年,从来只有商户毕恭毕敬或是不情不愿地交钱,从没有栽在个看着十六七岁的小娘子手里过。

    栽一回也就罢了,他自认倒霉,揣着怀里仅剩的几个通宝去喝茶,才续了三次水,一队金吾卫突然把他从长椅上提溜起来,说他疑似勒索,扰乱长安城秩序。

    幸好来抓他的金吾卫看着是老实人,余老五巧舌如簧,哄得领头那个郎将将信将疑,盯了他半晌,还是把他给放了。

    余老五朝着郎将陪笑几次,扭头就跑,直跑进偏僻的暗巷,才冲着砖墙啐了一大口浓痰:“我呸!什么狗屁金吾卫,闲得放屁,也敢管你爷爷我。还有那小娘子……”

    他想起和他对呛的如愿,恨得牙痒痒,越想越气,布裙束发的女孩形象反倒在脑海里鲜明起来,纤细玲珑的身子,秀美的脸,让他又有些心痒。